我们在一起三年七个月。他是我的初恋,高中同桌,大学异地两年后终于在一个城市。分手前那个周五,我们还一起去吃了学校后门那家麻辣烫,他把他碗里的鱼丸都夹给我,说下周带我去新开的游乐园。然后周一晚上,一条短信就结束了所有:“对不起,我累了。”
现在回头看,那段时间的我确实挺糟糕的。天天给他发几十条消息,从“你吃饭了吗”到“我们能不能再谈谈”;在他宿舍楼下等到半夜,就为了见一面;甚至去找他朋友,求他们帮我说说好话。有一次下雨,我浑身湿透地站在他们教学楼门口,他走出来看见我,眉头皱了一下,绕道走了。那一刻,我才真的明白,他是真的不要我了。
颓废了整整两个月后,有一天我照镜子,突然不认识里面的那个人了——脸色蜡黄,眼神空洞,穿着皱巴巴的睡衣,已经三天没洗头。我最好的朋友小敏看不下去了,硬把我拖出宿舍:“你再这样下去,就真的废了。”
改变是从最小的事情开始的。先是每天强迫自己早起二十分钟,认真洗脸,涂点粉底,让脸色看起来不那么难看。然后去操场跑圈,第一天跑了八百米就喘不上气,但坚持了一周后,我能跑三公里了。跑步的时候,脑子是空的,只有呼吸和脚步声,那种感觉特别好。
学习上,我把用来想他的时间都用来泡图书馆。以前总是陪他去网吧打游戏,或者在食堂看他打球,自己的专业课反而落下了。那个学期,我借了三十多本书,做了厚厚几本笔记。期末成绩出来时,我居然拿了奖学金——三年来第一次。
大四那年,我鼓起勇气报名了学校的英语演讲比赛。站在台上的时候,腿都在发抖,但当我流畅地完成演讲,台下响起掌声时,我突然意识到:原来我也可以这么棒。
毕业后我进了一家外企,从最基础的岗位做起。工作第三年,公司有个去纽约总部学习的机会,竞争特别激烈。我连续加班两个月准备材料,每天只睡四五个小时。公布结果那天,上司拍着我的肩膀说:“你是我们部门第一个获得这个机会的新人。”
在纽约,我遇见了现在的同事李哲。他和我一样喜欢爬山、看书,我们周末会一起去中央公园跑步。他很尊重我,支持我的每一个决定。去年我生日,他送我的礼物是一套《追风筝的人》英文原版——只是因为某次聊天时我随口提过喜欢这本书。
上个月,偶然在同学聚会上遇见了初恋。他几乎没什么变化,还是穿着那种风格的衬衫,说话时习惯性地挑眉。他问我最近怎么样,我笑了笑说“挺好的”。他说:“你变了很多。”是啊,我变了——不再是那个需要他鱼丸的小姑娘了。
聚会结束走在回家的路上,春天的风吹在脸上特别舒服。我突然想起分手后最痛苦的那段时间,妈妈在电话里说:“孩子,痛就痛吧,但别让这份痛白受了。”
如果说这段经历教会了我什么,那就是:失去爱情很痛,但更痛的是在痛苦中迷失自己。而当你开始爱自己,全世界都会来爱你。
现在的我,每天早上还是会跑步,会认真给自己做早餐,会在工作遇到挑战时告诉自己“你可以”。我不感谢那段被抛弃的经历,但我感谢那个从废墟中站起来的自己。
生活就是这样吧——有时候,最痛的失去,恰恰是另一个更好的开始。而所有的眼泪,最终都会在时间里找到它们存在的意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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